七维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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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案例分析之四【摘要】:地下室顶板具备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的条件时,就完全没有必要再与-1层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进行包络设计。 【关键词】:嵌固端,包络设计,顶板 我司最近优化了一个住宅小区项目。其中三幢高层住宅与纯地下室整体连接的。高层住宅为二幢为18+2F,一幢为19+2F。设计按图审要求嵌固端进行包络设计。就是取以顶板和-1层板为嵌固端的大者。主楼顶板与-1层楼板均采用规范对嵌固端要求的不小于180厚,均双层双向拉通,配筋率不小于0.25%。 经我司核算,顶板作为高层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是具备条件的。-1层侧向刚度都超过了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的二倍。完全没有必要再与-1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进行包络设计。规范也找不到要进行包络设计的依据。我们在咨询优化过程中碰到的项目也都没进行包络设计。 只有当顶板不具备作为嵌固端的条件,而将嵌固端下移到-1层或下移到基础顶时,才需要考虑顶板有实际嵌固作用的客观存在,才需要与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进行包络设计。国家建研院朱炳寅总工参与编写的《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》第3.1.3条第6款也是这样的意见,见下图。并且说明了顶板作为嵌固端是最合理最经济的。 设计院按图审要求进行包络设计肯定没有安全问题,就是增加了不少造价而已。如约束边缘构件向下延伸了;-1层板厚及配筋大了;-2层抗震等级高一级了;各抗震构件的配筋都有可能大了。我们认为设计院也没有必要完全按图审来。图审正确的意见绝对要听,没有依据的,盲目增加造价的要求是可以去沟通协商的。图审与设计院是分工不同,是同级的,不是上下级关系。对不合理的要求,就要图审拿出依据来。否则图审是容易通过了,但是亏了甲方。甲方赚不到钱了,设计院很有可能会失去市场。我们也都是从设计院过来的,有这方面的切身体会。 |